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饲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。在进出口贸易环节中,我们也碰到了各式各样的宠物狗用品,如纺织制的狗衣服、狗帽子、狗窝等。这些看似类同的商品,在商品归类上却不完全相同。
根据《税则注释》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类注一排他条款规定:本类不包括(十一)品目42.01或42.02的用纺织材料制成的物品;(十四)第六十五章的发网、其他帽类及其零件。以及第65章总注释排他规定:本章不包括(一)动物用的帽类(品目42.01)。纺织制的狗衣服球盟会官方网站、狗帽子、狗窝等宠物狗用品并不是全部按纺织制品归类。
根据品目42.01条款规定:本品目包括适合各种动物用的皮革、再生皮革、毛皮、纺织物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各种器具。这些货品主要包括骑畜、挽畜、驮畜用的鞍具及挽具(包括缰绳、辔、挽绳),……狗或猫的颈圈、挽绳及饰物,……狗外套。
纺织制的狗衣服、狗帽子、狗窝等宠物狗用品并不是全部按纺织制品归类。这些产品将归入不同的商品编码,涉及不同的出口退税税率。
据统计,2015年商品编码42010000.90的出口退税率为13%,商品编码63079000.90的出口退税率为16%,两个商品编码存在3%的税差哦。